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