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侨区区委办向各办事处、区直(含驻侨)单位发出《华侨管理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明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规范报刊发行秩序。
《通知》要求,宣传部门要科学制定和分解任务,主动协调,具体组织实施订阅党报党刊;区委办公室、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促落实党报党刊订阅工作;各发行单位要切实做好发行服务工作,确保党报党刊征订工作顺利开展;各办事处、区直(含驻侨)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及所属单位,中小学校,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团组织,要按照订阅范围落实订阅任务,确保明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南方日报》和《汕尾日报》等党报党刊的发行数量稳定;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党报党刊。(汕尾日报记者 彭伟栋)